相關詞:判決書翻譯
判決書 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 再審刑事判決書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,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,由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審判,審理終結后作出的書面結論。 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零五條規定:“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,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,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。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,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,如果發現確有錯誤,由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。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,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,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,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,對于原判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,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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